巴生港务局代表律师仙蒂今日向莎阿南民事高庭法官阿兹玛,提出撤回诉讼的要求,并要求法官判决双方无需为对方支付任何堂费,在KDSB代表律师同意后,法官即在庭内宣布双方无需支付堂费。
巴生港务局是从2009年9月18日开始起诉KDSB,当时的港务局主席李华民入禀莎阿南民事高庭,要求高庭宣判KDSB无权征收高达7亿2000万令吉的购地利息,因为有关利息理应包括在总购地价10亿8800万令吉,或每平方尺25令吉的分期付款配套里,有关土地利息的征收,被指是不合理或有存在错误计算的可能。
同年的9月25日,李华民二度入禀民事高庭,要求高庭宣判KDSB9亿2000万令吉的不当索款无效、及年利从5%涨至7.5%的合约无效。港务局在两项诉状中,也要求高庭宣判KDSB追讨的16亿4000万令吉无效。
而在巴生港务局提出诉讼前,KDSB早在2009年7月1日,已入禀吉隆坡民事高庭,起诉港务局和普华永道在稽查报告中对KDSB构成诽谤,以破坏商业名誉为由,要求对方赔偿。
2交长无罪获释
而在同年的8月20日,KDSB二度入禀民事高庭,针对同样的稽查报告起诉当时的交通部长拿督斯里翁诗杰、港务局主席拿督李华民及港务局。
至2010年,两位时任交通部部长敦林良实与丹斯里陈广才,先后被控在自贸区计划中欺骗政府和时任首相敦阿都拉,不过后来高庭宣判前者欺骗内阁罪名不成立,后者则在控方撤回控罪下,而无罪释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