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职技工的53岁被告曹德隆(译名),在周五被押出庭面控时,否认罪名,案展明年1月22日过堂。根据控状,被告被控于本月21日凌晨12时40分,在槟岛东北县亚依淡新市镇天德路钻宝庄组屋,企图撞死李淑萍(47岁)。李淑萍被辗过后不治。
被告在刑事法典第304(a)(误杀)条文下被控,一旦罪成,将面对最高刑罚30年监禁。
被告代表律师拿督峇吉星为被告求情要求保释,峇吉星指出,被告从被捕归案至今皆给予警方充分合作,同时至目前为止,并无合理理由证明被告有罪。他说,这起事件是因停车位纠纷引起,并且是由死者及其丈夫造成的意外事件。
峇吉星说,死者和其丈夫追打被告的车,所以被告在害怕下尝试逃离现场,结果导致撞死人,但事发时他并没有手持任何武器或危险物品。
不准保释出外
副检察司瑟娃拉晋妮则以被告与死者家属是邻里,担心死者家属会受骚扰为由,要求法官不准被告保释出外。她说,这起案件涉及人命,同时被告曾数度倒退汽车撞死者,并不似峇吉星所说的意外。
虽然峇吉星之后指被告居住于北海峇眼亚占,与死者家属非邻里,要求法官可开出附加条件以批准被告保释,但地庭法官祖哈米最终不准被告保释出外,并排期案展明年1月22日过堂。
被告在庭上全程表现平静,不时与身旁的其他案件被告谈话。
被告的6名家属也在今日陆续到地庭出席聆听审讯,以行动给予被告支持。众人全程情绪安稳,惟在被告被庭警押离时脸露不舍,而被告在离开地庭前也停步,向家人逐一点头示意。被告被押离后,其女儿即向峇吉星了解情况,最后与其余家属结伴离开。
此外,死者家属也委任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为旁听律师,惟蓝卡巴星今日无法亲身出席,而委派阿理夫沙哈鲁丁律师代表出席旁听。
较后,蓝卡巴星联合死者家属召开记者会表示,由于被告被提控刑事法典第304(a)条文误杀罪名,他决定出任该案的旁听律师。
他表示,他的职务是确保此案在法庭上顺利审理。他说,他与垄尾区州议员杨顺兴身为案发地点的人民代议士,非常关注此案。
死者丈夫杨明贵与家人表示,他们不满控方没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罪提控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