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控状,被告郑福强(47岁,译音)与两名正在潜逃的嫌犯,被控于10月12日凌晨2时45分,在武吉丁宜第二区峇都尼兰34路靠近E座的组屋,导致哈兹里死亡。
被告抵触刑事法典第302条文,一旦罪成,唯一的刑罚为死刑。
此案的推事为为阿末菲依斯,主控官是玛末峇,身穿橙色囚衣的被告今早上庭时,一脸镇定,暂无辩护律师。
警方在10月12日接获公众投报,指在武吉丁宜第二区峇都尼兰34路组屋外的一辆工厂巴士下面,发现一具浑身是血的男尸。
科学鉴证组调查后,发现死者身上有三道伤口,分别在胸口、大腿和腰,致命伤在胸口。
死者证实是哈兹里(30岁,未婚),来自沙巴斗湖,身前是一名军人,在新街场军营服役。
警方过后逮捕11名嫌犯助查,包括一名18岁的印尼女子,根据调查,郑福强疑不甘印尼籍女友被死者殴打欺负,于是与死者发生争执,并展开报仇,有人听见嫌犯与死者在组屋楼梯间争吵。
疑有3名嫌犯用利刀刺死死者,其中一名嫌犯已经落网,两人在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