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在吉隆坡地庭被控的2名官员分别是49岁的关税局助理官员莫祖基菲及36岁的助理执法官莫诺苏克立,分别面对7项和10项控状。
棣属于吉隆坡国际机场的莫祖基菲,涉嫌在2013年10月至2014年8月之间,在蕉赖旧街场白咖啡餐厅和莫哈末玛朱餐厅,多次接受贿款,数额总共达1万100令吉。
在雪州关税局执法组任职的莫诺苏克立,则涉嫌在2013年9月至2014年8月期间,接受贿款多达10次,数额从1700令吉至3400令吉不等。控状指出,被告通过本身及妻子慕莉亚迪的银行户头,或在蕉赖康乐的咖啡店餐厅接受贿款,以便不再干预一家私人酒精类公司的营运工作。
莎阿南4人被控
2名被告都会在2009年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A)条文下被提控,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不超过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款5倍数额或一万令吉,视何者为高。
莫祖基菲获准以一万令吉和一名担保人保释;莫诺苏克立则获准以2万令吉保释,两人的护照都被法庭没收。这2起案件都会在本月30日在莎阿南法庭过堂。
同时,在莎阿南法庭也有4名关税局官员被控,4人今早在莎阿南高庭共面对12项控状,涉贪款额总数达12万9400令吉,此案也会在本月30日过堂。
此案的主控官为胡斯玛鲁丁副检查司,4名被控的官员名为诺沙菲克(29岁)、莫哈末伊兹旺(31岁)、朱基菲(29岁),以及阿查哈(32岁)。他们今早在庭上皆否认有罪,并要求保外候审。
诺沙菲克与朱基菲各别面对3项控状,涉嫌受贿总金额为6600令吉与一万令吉,莫哈末伊兹旺面对一项控状,涉嫌受贿金额是2000令吉。
4名关税局官员皆为助理执法官员,阿查哈是当中涉嫌受贿款项最高的一人,达1万800令吉,并面对5项控状。这4名官员涉嫌于今年4月14日至2014年7月25日期间,在巴生西港自贸区、英达岛乌甘榜埔莱路的一个十字路口处,以及英达岛的一家餐厅内,通过“C君”的传递,收取“A君”的贿赂,协助逃过海关的检查和税务。
也有被告直接面对A君直接交易,放行酒商逃过海关检查。4名被告都被指抵触2009年反贪法令第16(a)(A)条文。
4名被控的关税局官员中,只有阿查哈聘请辩护律师,其余3名被告则各别向法官求情保释外出候审。其中莫哈末伊兹旺因妻子即将临盆家庭负担重,而要求法官降低保释金额外出。
法官诺阿蒂达允准沙菲克与莫哈末伊兹旺,分别以8000令吉与5000令吉保释外出;至于祖基菲与阿查哈则各别缴付一万令吉的保释金;4人除了缴付保释金额外,也各别需要一名担保人。法庭择定10月30日过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