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时,媒体尚可在较为靠近爆炸现场的地点进行采访工作,孰料早上8时30分,鉴证组官员在进行地毯式搜查时,赫然在丰田冠丽的车底下,发现一枚未引爆的手榴弹,于是立即疏散人群到150公尺外的安全范围。
同时,警方再紧急召来拆弹小组、消拯队伍及民防部队到场准备,随时应对突发状况。
吉隆坡刑事调查组主任颜康民说,凶徒所使用的手榴弹非土制,也非大马制造,相信是从国外黑市取得后,非法途径带入大马。
该枚未爆的手榴弹已被拉开安全栓,当它在滚至车底下时,引爆挚被卡著,如果再进一步移动,即会在车底下发生爆炸。届时,整辆轿车被炸飞,后果不堪设想。
爆炸波及150公尺
此外,据警方消息指出,有关的手榴弹型号为Lot3-83,拆弹小组初步鉴定,手榴弹是在1983年3月制造,当安全栓被拉开以后,4.5秒内就会爆炸,爆炸范围可达150公尺远。
现场气氛严肃,警方及各执法单位皆严阵以待,除了一再地要求民众及媒体退后之外,警方在引爆手榴弹之前,也指示群众蹲下,并透过扩音器发出指令。
吉隆坡市政局官员受召到场,并在上午11时22分将冠丽轿车吊走。为了安全起见,拆弹小组在手榴弹四周堆沙包,并在顶端放置黄色沙包袋,减缓爆炸冲击力。
中午12时37分,该枚手榴弹成功被警方引爆,黄色沙包袋在一声巨响中,爆炸威力震上四楼的高度后再跌下,正式解除爆炸危机;较后,警方也解除封锁,鉴证组官员继续在场搜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