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事表示,控方已接获总检察署发出将案件移交高庭的信函,此案将安排进行审讯,审讯日期将由高庭决定。
根据控状指出,2名被告陈彦翔(译音,35岁)及陈国淑(译音,39岁)被控于今年4月16日,傍晚6时30分,至4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麻坡奥玛丽路住家,涉嫌企图致死一名15个月大女童林韵佳(译音)。
2名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及第34条文(共谋)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将会面对死刑。
推事表示,控方已接获总检察署发出将案件移交高庭的信函,此案将安排进行审讯,审讯日期将由高庭决定。
根据控状指出,2名被告陈彦翔(译音,35岁)及陈国淑(译音,39岁)被控于今年4月16日,傍晚6时30分,至4月17日上午9时30分,在麻坡奥玛丽路住家,涉嫌企图致死一名15个月大女童林韵佳(译音)。
2名被告是在刑事法典第302条文(谋杀)及第34条文(共谋)下被控,一旦罪名成立,将会面对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