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早9时许,拿督莫哈末纳希尔(58岁)被押抵大使路法庭。根据控状,被告被指收取共8万贿赂,作为不采取行动对付走私酒活动,因而抵触了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A)条文。
经过一轮考量后,大使路地庭(特别审理贪污)法官罗斯比亚哈宁同意让被告以8万令吉,及一名担保人保释候审;其过堂日择定于10月23日。
至于另7名被告则于今早9时15分,被反贪委会官员押抵莎阿南地庭。7人被戴上手铐,纷纷以衣服及外套遮脸,并低头闪避此起彼落的镁光灯,快步走入庭内,而大批亲友也纷纷抵达法庭听审,人数之多挤满庭内。
除了拥有52项控状的希占阿都甘尼(56岁)之外,其余的6名嫌犯都是因为涉及受贿,而同样在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A)条文下面控。
拿督沙亚(57岁)面对9项控状、阿都贾法(46岁)面对19项控状、阿都拉萨(55岁)面对11项控状,莫哈末阿里芬(56岁)及苏海占奥曼(39岁)各面对一项控状。
至于阿兹里(48岁)则面对5项控状,其中4项触犯2009年反贪污法令第16a(A)条文,另一项控状则抵触反贪污法令第17条文。
同意保释候审
由于控状超过百项,整个面控过程耗时超过2小时才完成;莎阿南地庭(特别审理贪污)法官拿督诺拉蒂达在听过主控官及被告律师的说词后,同意让7名被告在交出护照、缴付保释金及一名担保人条件下,保释候审。
仅面对一项控状的苏海占及阿里芬各需缴付5000令吉保释金、阿兹里及阿都拉萨需缴付1万令吉、拿督沙亚需缴付1万5000令吉、阿都贾法需缴付1万8000令吉;至于面对52项控状的希占阿都甘尼,则必须缴付4万令吉保释金。
此外,拿督诺拉蒂达在询问各代表律师及主控官的意见后,同意让7名被告一起过堂,并择定于10月30日为过堂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