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生活中,契约无处不在,租房子有租屋契约、借贷有借贷契约,即使婚姻,也是契约的一种。试想想,倘若情侣之间也有一份有期限的契约,会是一个怎么样的现象,是利多于弊,还是弊多于利呢?
食品有期限,爱情当然也有。撇开婚姻里复杂的关系线不谈,若还未踏入婚姻的情侣们,在恋情开始萌芽时必须签下一份含有法律责任、拥有期限的契约──其期限可以是1年、3年、5年甚至是10年,直到走入婚姻。双方可以在契约圆满后,选择“功成身退”,各走各路,另寻新对象,亦可以选择续约。
在这份契约里,将清楚列明:即使一方选择不续约都不怪哪一方,更不需要在契约中标注任何对感情的承诺。此契约可以让情侣双方不受约束、在仅有的期限里大谈恋爱,若觉得不适合,牙一咬撑到合约结束,就得到解脱,同时给自己一个充裕的时间了解双方。对于这个有点天马行空的问题,我们找来跨越3个不同年代的70后、80后及90后的男女,谈谈他们对于感情契约的想法。他们是否有勇气签下这份契约呢?
【90后】
■姚依玲:借此测试另一半
■27岁/财务管理员/有个交往4年的男友
说真的,这样的契约听起来很荒谬,可是我又很想挑战看看到底我的另一半会否在契约完成后跟我续约。这种心态我想每个人都会有的,这也是测试你的交往对象是否对你真心的方式。虽然说将两人的感情建立的一份契约上很儿戏,又太过制式化,但我觉得人有时有点犯贱,是需要一些约束的。
这也可以给那些吵架就随口说分手的人一种教训,有这种契约,双方可以在契约期限里互相成长,也是另一种形式逼迫著你的另一半长大,没有逃避的空间,就是需要面对,所以这样的契约若真的存在著,我真的会签下去。
■Jason Chin:互相折磨又何必
■28岁/咖啡师/单身1年半
换做是我,我绝对不会接受这个契约。原因很简单:合得来就在一起,合不来就分开。如果在一起很开心、很享受,那没关系;如果对方是一个很恐怖的人,还需要坚持到契约届满才分开,这是一件很煎熬的事。
我明白这或许是保障双方的一种方式,但这种有点强制的恋爱方式,会让人透不过气。互相折磨是一件很可怕的事,谈感情就是需要很有伸缩性的,你情我愿,相互依赖,只要遇到矛头不对,解决了、谅解过还是无法有共识,就随时闪人,这就是恋爱“奇妙”的地方,它不像婚姻有很多顾虑和包袱,若另一半强制要我签下这份契约,就跟逼婚的道理是一样的!
【80后】
■Eugene Leong:提供放手的机会
■35岁/橱窗设计师/已婚3年
我其实很赞成这种形式的契约。我跟前任在一起近6年,从大学时期到出社会的阶段,两人都是互相扶持。不过,就在交往第五年,我发现两人的想法、对未来的憧憬很不同,之后就不断争吵,吵了将近一年,从感情很好吵到对她感到厌倦,甚至一个多月都不想见到对方。当我鼓起勇气跟她提分手,除了被赏了两个耳光,最后被骂惨,说我是负心汉,浪费她美好的6年青春。
对我而言,感情逝去了就是逝去了,如果另一方不想继续,就算你“霸著他”也没用,何来负心的说法呢?而且别说浪费青春,说实在的,在这段感情谁都曾付出,但没了感情就是结束了,眷恋以前的美好只会让你裹足不前。如果要在这契约中设上一个期限,我想3至5年是最好的吧,因为一般人感情最脆弱的阶段就差不多是三五年的时候,捱过了,就证明两人是契合的。
■尤雯琪:真爱经得起考验
■37岁/市场调查员/已婚11年
很好!我会签。我觉得每个人在爱情里都有选择的权利,不被任何事情束缚的感情才是最真诚的。如果有一天我老公告诉我,“亲爱的,我不爱你了,我想离开你。”我心里虽然会痛,但尽了努力后,挽回不了,我一定会放弃,绝不死缠烂打。因为我对感情有点洁癖,无法接受一个心不在我身边的男人;同样的,如果我对老公没了爱情,我也会老实告诉他。
身边有个男性朋友,由于婚后与伴侣产生很多矛盾,以致感情失和,见面也无法沟通,分房将近3年,不分开的原因是希望让孩子在健全的家庭成长。但我认为,这不应是借口。当夫妻俩已到达无法沟通的阶段,小孩感受不到爱,更不会感觉这个是一个健全的家庭,那只是大人们所制造的假象。孩子长大后知道真相,我想他们反而会觉得大人的世界很虚伪,也从此扭曲了他们的感情观。因此,如果现实生活中真有这项契约的存在,而我也单身,我想我会很有勇气挑战这契约所带来的利与弊,因为真正的爱情是经得起考验的。
【70后】
■石彩君:那是玩咖的游戏
■44岁/大学助教/有过一段婚姻,目前与男友爱情长跑中
踏入四十几岁的年纪,我想我的思维方式还是有点古板,甚至是传统的。爱情契约感觉像一个专门设计给玩咖,或是不想负责任的人玩的游戏。当感情的承诺订下了,就必须履行,无论任何的阻拦都必须共同面对。感情本来谈久后,就会转化为另一种关系,比如家人。试想想,一开始你就把另一半当作你的家人,当出现问题时,你会否丢下你的家人而不管呢?相信答案一定是否定的,所以当你把另一半视为家人,你为对方的付出就是理所当然的。
我觉得爱情契约存在著很多缺点,它会变成爱情骗子的利器,虽然这样的方式更能确定双方是否真心爱著对方,以及忠诚度,但对于女性而言,某程度上还是非常吃亏的。男性只要自身条件不错,在任何年纪和阶段都会不乏仰慕者,虽说男女平等,但女性在年纪上毕竟还是有很多的顾虑。例如,生育能力、青春等,哪有一个女人可以一直陪著你玩5年或10年的爱情合约呢?
■何彼得(Peter Hou):珍惜恋爱每一天
■48岁/业务总监/单身
谈恋爱时,你对另一半的诺言就是一个口头上的契约。当年纪渐长,你会觉得当两人在一起的感觉比任何事还重要,合得则来,不合则散。爱情到最后,只是一个陪在你身边的伴。在玩交友网站时,你会对你感兴趣的人多加留意,不合意的就滑过。当正式见面时,谈得来就列入你的朋友清单,合不来就下次有缘再见。
很年轻的时候会希望有轰轰烈烈的爱情,但谈过无数次恋爱后,你就会觉得找个身心灵契合的人并不简单。这样有期限的爱情契约,或许可以让你在短时间内检视两人对感情的热忱,同时可以让你看清事实。感情无法强迫,当你不爱了就该放手,不该强制留对方在身边,这样任何人才能感觉舒服。我也相信如果爱情契约真的存在,它或许能让一对爱侣更加珍惜彼此,毫无遗憾地去爱,因为你知道3年后或者5年后可能会失去这个人而珍惜,这或许是一个不错的制度。
【两性调查局】近七成人表示不签
本报日前针对“爱情契约,签不签?”的课题进行了一项调查。此调查共有2 15人参与。结果显示,有32%的民众表示会签,因为他们相信自己的爱情经得起考验; 68%人则表示不签,他们认为这契约太过制式化了,爱情不该这样。
32%:会!因为我相信自己的爱情经得起考验。
68%:不会, 这契约太过制式化了,爱情不该这样。
【网民说】
周勇志:签与否也不能生效,除非由欧盟管制你们的“自由爱情”契约,原因(是)你们不能偷人家的东西来制度化它。
GwenS :谈个恋爱也签约?一段感情的开始,如果不是认真的态度,签约就像告诉对方:嘿,我们来玩3年吧! 如果一开始就认真的,签约会给人对方随时会离开的印象,怎么看都不利于感情的发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