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周一提呈《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若无意外将在下议院解散前三读通过,这一法案给媒体戴上了紧箍咒,报导新闻受到限制,而马来西亚言论自由权也进一步被削弱。
网络时代带来了社交媒体蓬勃发展,打破了传统媒体和权威机构垄断讯息的情况,各种讯息的的传播更加便捷和快速,人们可通过不同渠道来获知天下大小事,甚至人人也可以报导新闻,形成了言论无比自由的新世界。
另一方面,由于开放和难以管制,社交媒体上的讯息少了过滤,成为了滋生假新闻的温床,给社会带来了极大不安,而各种政治势力亦有机会利用其中漏洞,来绑架或制造舆论达到自身议程。
在假新闻泛滥的情况下,管制媒体、出版和讯息传播成为一种有必要的举措,面子书、谷歌都严打假新闻,像面子书与第三机构来确认消息真实性,开放让用户检举假新闻,谷歌则与crosscheck假新闻监督机构合作。鉴于假新闻对操纵和影响政治局势的作用明显加剧,崇尚言论自由的法国、英国、美国、等全球多国政府也纷纷出击打假。
在这样的背景下,政府推出《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是个大势所趋,打击假新闻也是值得肯定,然而,马来西亚的问题是杜绝假新闻,还是限制言论自由,很多时候只有一线之差。我们已拥有《1998年通讯及多媒体法令》、《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印刷及出版法令》、《煽动法令》等来管制媒体和言论,《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是否还有必要。
《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主要有三点引起争议,第一没有对“假新闻”做出清楚定义;第二管太宽,撰写、提供、刊登、转发分享“假新闻”都是违法,可被判刑;第三刑罚过重,任何制造、提供、刊登、出版假新闻的个人或机构,最高刑罚为监禁10年,或罚款50万令吉,而且还要“株连九族”,即任何法定机构被定罪,其董事、总执行长、经理、秘书和职员,将同样有罪。
如此一来,《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就形同束缚新闻自由、言论自由的紧箍咒,特别是传统媒体受到巨大影响,在严厉法令面前民众不敢发言,媒体可能失去更多的消息来源渠道,并且面临来自董事、投资者要求的更强大自我审查压力,那么真相反而遭到掩盖。更大的困惑和质疑是,政府和法庭是否能公正来判定新闻的真伪,会不会惨遭滥用来对付意见不一的人或机构?
反假新闻为的是捍卫真实,假的反假新闻压制真相和自由,《2018年反假新闻法案》到底是前者还是后者,生死大权掌握在执政者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