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日讯)怡保市长拿督鲁迈兹强调,屋主若要在住宅范围建造固定泳池,都必须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并获得当局的批准。
他指出,业主在向地方政府提出申请时,必须呈上规划批准(Kebenaran Merancang)及建筑图测。
“如果是建造固定泳池,加上其建造墙壁是超过120公分高度,那么是必须得到怡保市政厅的批准。”
他指在准备建筑图测之前,业主必须先获得规划批准,这是向怡保市政厅作出申请的程序。
针对怡保区今年发生数宗孩童在住家泳池溺毙事件,鲁迈兹向《阳光日报》说出住家建造泳池须获地方政府批准的程序。
此外,他续说,上述发生的溺毙案,怡保市政厅无权向屋主采取行动,因为大多数案件都是家长或监护疏于监督孩童导致。
根据警方数据,怡保区在今年内已发生4宗涉及婴孩及孩童在泳池的溺毙案,全都是在家长或监护人没有监督情况下发生。
4宗涉及孩童在泳池的溺毙案:
2月26日傍晚约6时:一对华裔姐弟(9岁及8岁)在怡保一所俱乐部游泳池嬉水,不料乐极生悲,双双溺毙。
4月17日上午10时20分:一名患有自闭症的4岁印裔男童在珠宝一间私营幼儿园幼儿班试课首天掉入隔壁俱乐部的泳池,经过6天抢救后宣告不治。
4月25日晚上8时45分:一名1岁9个月大的巫裔女童跟随父母到前往打扪住家探访外公,不知何故掉入外公家游泳池,被发现后送院,惟失救身亡。
4月30日傍晚6时30分:一名3岁巫裔女童跟随父母前往打扪住家探访外公,不知何故被发现在外公的邻居家儿童泳池,浮在水面一动不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