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日讯)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政治秘书张玉刚表示,内阁在农历新年期间一致通过合法化燃放烟花爆竹,是正确且与时并进的决定,不但能够增加国家税收,也可以通过规范管制,减低燃放烟花爆竹的风险。
他发文告指出,自1991年发生双溪毛糯烟花厂爆炸事件后,政府于1995年开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所有收藏、出售、购买或燃放等行为皆属犯法行为,并抵触《1957年爆炸物法令》第4(2)条文,一旦罪成,可罚监禁5年或罚款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张玉刚表示,尽管政府已禁烟花爆竹几十年,但每逢各民族佳节来临,大街小巷都能听到“劈哩叭啦”爆竹声,禁令仿佛变成一纸空文,不仅没有维护法治公信力,而且也没保护对燃放烟花者和社区的权益。
“与其越禁越多爆竹声,导致禁令形成一纸笑话,倒不如合法化燃放烟花爆竹。在马来西亚,燃放烟花爆竹不只是农历新年的专利,马来同胞和印度同胞在庆祝开斋节和屠妖节也是爆竹遍地开花,可以说燃放烟花爆竹已经成为全民习俗,解禁燃放烟花爆竹,体现了团结政府的与时并进和实事求是,不但能够打击猖獗的烟火走私活动,也可以为国家带来庞大税收。”
他表示,弛,是为了那份年味,禁,是为了人民安全,既不能“一禁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一纸公共政策,有支持者必然也有反对者,无可否认,燃放烟花爆竹的确存有不安全和不环保的问题。
“因此,政府针对燃放烟花爆竹,也必须实事求是地拟定规范管制,确保人民在红红火火地欢庆佳节时,不会乐极生悲,或对社会和他人构成伤害。”
他说:政府在拟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管制规范时,可以参考各国政府的案例,比如说严格审核进口烟火爆竹、规范燃放区域和特定时段,这样不但能够保存放烟花的传统习俗,又能降低社区和人身安全的风险,确保空气和环境污染受到控制,也不扰人清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