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30日讯)怡保花园马路墙体坍塌压中6辆停放轿车,导致波及轿车蒙受不同程度损坏,车主需花费2000令吉至6万令吉修理轿车,而事发已3个月,怡保市政厅及承包商仍未给予索偿的答复,令车主深感不满和失望。
该起马路墙体坍塌事故于今年6月18日下午发生,其中4辆轿车车主在事发后,向管辖当地设施的怡保市政厅以及承包商Puncak Emas索取赔偿,惟申请已有2个月,却未得到回复,有感2个单位互相推卸责任。
4名车主今天透过行动党怡保东区国会议员黄家和安排的记者会诉说不满,希望怡保市政厅得以尽快给予回复和赔偿。
黄家和表示,在事发当天,他与桂和州议员崔慈恩第一时间赶往现场,并联络负责和救援单位前来展开移出轿车的行动。
他表示,在事发过后,部分车主已在7月向怡保市政厅申请索偿,然而,怡保市政厅当时答复是应当由承包商负责赔偿。
“有鉴于此,部分车主随著向承包商公司索偿,不过,该公司告知在与怡保市政厅的合约里,并没有包括赔偿事宜,这令人感觉承包商将责任推回给怡保市政厅。”
他表示,怡保市政厅和承包商不应该如此推搪责任,他促请2个单位尽快给予涉及的事主完整答复和赔偿。
他也不排除将透过行动党的法律团,向2个单位提出司法诉讼。
此外,其中一名车主陈太太向媒体指出,怡保市政厅在此事上并没有彰显负责任的态度,作为地方政府,不应该不断地推搪责任。
她表示,本身的轿车受损严重,需耗费6万令吉修理,至今都未完成修理,对她造成不便。
她认为,怡保市政厅不能愚弄怡保市民,应当给予恰当的交代和负起应执行的责任。
另一名车主诺法蒂亚则指出,她对怡保市政厅感到极度失望。
“我停放在怡保市政厅管辖的停车位,我向怡保市政厅缴付停车费,但在事情发生后,他们不闻不理。”
另一方面,崔慈恩则表示,涉及的承包商将在明年合约届满,基于外界许多评语对该承包商的工程素质保持不满态度,因此她促请州政府终止该承包商合约,更换新的公司取代。
此外,怡保市政厅的代表受媒体询问此事时回应,任何涉及保留路段的意外赔偿,将交由承包商Puncak Emas负责。另外,受委保险公司也会评估赔偿数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