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20日讯)怡保地庭判决没获清真认证挂上“斋戒月优惠”布条的餐馆罚款3万令吉!
霹雳贸消局赛夫尼占发文告指出,此案是在该局执法人员及霹雳州伊斯兰事务局官员在今年斋戒月展开“清真行动”中的揭破。
“当执法队伍向一间挂著‘斋戒月优惠’布条的餐馆展开检查时,霹州伊斯兰事务局核实该间餐馆业者并非清真认证持有者。”
他指,该餐馆因此犯下在混淆情况下,提供令人误以为获清真认证、可被穆斯林食用的食物,因此抵触2011年商品事务法令(清真认证与标志)第4(1)条文与第5(a)条文,一旦罪成,涉及公司可被罚不超过500万令吉。
他表示,被告并没有代表律师,面控后认罪,而此案由该局主控官里端提控。
他促请餐馆业者和公司在使用“清真”字眼或相关词语时需特别谨慎,同时需确保只有获得清真认证才能售卖清真食物,也劝请使用清真词语或标志经营生意的商家必须向有关当局申请合法认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