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沙24日讯)霹雳州公共水域或河流充斥外来鱼种,吞食本地鱼种和破坏生态系统,因此霹雳州渔业局正著手修改渔业条例,凡释放违禁外来鱼种入公共水域的公众人士或团体组织,分别可被罚最高5000令吉与1万令吉。
霹雳州渔业局局长哈扎诺莱沙指出,现时没有条例可以对付释放外来鱼种的人士,因此霹雳州渔业局已著手修正1992年霹雳渔业(河流)条例。
“对于将违禁外来鱼种释放到公共水域,以前没有罚款,修正后触犯条例的个人可被罚款高达5000令吉或团体组织1万令吉。”
与此同时,她指对于霹雳渔业(内陆渔业水产养殖)条例的宪报,将能管制内陆饲养业者,届时养殖业者建设养殖场时必须申请准证,这样就能管制业者所欲饲养的种类。
“这两项条例的草案已进入最后阶段,将在不久后提交给州行政议会,预计将于今年10月在宪报公布。”
哈扎诺莱沙今日在江沙本南哥林的霹雳河,出席霹雳州渔业局配合全国同步举行释放鱼苗活动的霹雳州级释放仪式后,向媒体如是指出。霹雳农业、园丘及食品工业事务行政议员拉兹曼受邀主持开幕。
同时,拉兹曼在记者会上指出,各种具威胁的外来鱼种,日渐成为霹雳州河流的主导鱼类,令雳州渔业局深感担心。
他说,目前州内河域常见及具危胁性的外来鱼种包括下口鲶(清道夫鱼) 、罗非鱼、低眼巨鲶、孔雀鲈和淡水龙虾等。
他补充,近年更出现了“巨怪”鱼种即红尾鲶和伯尼海鲶,这两种外来鱼种属掠食性鱼种,捕食本土鱼种。
他说,在大马,这些外来鱼种可合法入境,作为池塘休闲垂钓、观赏鱼及水产养殖鱼种用途。
“可是,养殖者未能控制养殖活动,以致外来鱼种可能在水灾中逃入公共水域,也有很多养鱼爱好者养作宠物鱼,但后来弃养在公共水域。”
此外,他指来自宗教仪式,包括为履行某些誓言或愿望的目的,而在河里放鱼,也是导致外来鱼种,在州内水域繁殖的另一个因素。
“将外来鱼种释放到公共水域,将对本土的鱼类多样性与可持续性,以及生态系统构成重大威胁。”
此外,拉兹曼提到,霹雳州渔业局今日在霹雳河共释放35万条价值超过5万令吉的鱼苗,以增加霹雳河渔业资源。
另一方面,霹雳渔业局局长哈扎诺莱沙指出,该局将在今年内策划捕捉或钓鱼比赛,减少河流里的外来鱼种数量。
她说,中霹雳双溪嘉拉有很多红尾鲶,主因是养殖场在天灾中受到破坏,使养殖的外来鱼进入河流,此外,江沙的霹雳河都有不少红尾鲶。
因此,她促请渔民捕捉到外来鱼种后勿释放回去,而且,尽可能大量捕捉,否则这些外来鱼种将吞食本土鱼类,甚至未来可能造成本土鱼在河流内灭绝。
与此同时,“我的甘榜本南哥林渔业社区协会”成员莫哈末依沙(50岁)向媒体指出,在过去一年里,江沙渔民捕获逾百只超过10公斤的红尾鲶。
他说,两天前又有渔民捕获红尾鲶,由此显示霹雳河的生物多样性受到严重的威胁,并造成渔民的捕捞量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