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8日讯)霹雳州陆路交通局将在近期内,采取行动对付在路肩或交通灯前兜售的小贩,同时,扬言不会对小贩作出妥协。
霹雳州陆路交通局局长莫哈末尤索夫表示,采取行动不是为了限制任何一方的生计,而是为了他们和其他交通使用者的安全著想。
“在危险的地方,特别是在道路保留地做生意,可能会引发意外事故,至目前为止,我们只是给予这些小贩劝告,但我们将在不久的将来展开执法行动。”
他昨晚在该局于九洞收费站展开的商用车辆检查行动后,在记者会上,向媒体发表上述。
他指当局可以援引1959年道路交通规则第10A(1)条文,和第10A(2)条文展取行动,被取缔的小贩一旦罪成,可被罚款不超过2000令吉。
他说,日前,森州陆路交通局已宣布,不会对在交通灯前和大道上兜售的小贩妥协。因此,霹州陆路交通局也将采取同样的行动。
“向在交通灯前和大道上兜售的小贩采取行动,是陆路交通局全国性一贯的措施,各州将在近期陆续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