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马仑高原19日)针对金马仑水坝泄洪索赔偿诉讼一事,丹那拉打州议员张玉刚谴责国能公司,尽管国能公司已被联邦法院宣判败诉,必须为金马仑水坝泄洪导致金马仑巴登威利洪灾案负起赔偿责任,惟至今仍企图采取拖字诀,迟迟未向巴登威利灾民作出赔偿。
2013年10月23日,金马仑巴登威利和冷力一带下豪雨,令位于金马仑冷力的苏丹阿布巴卡水坝的水位上升至危险水平。由于国能疏于职守,包括没有安装水位检测机及没有发出任何警告的情况下决定泄洪3次,引发洪灾淹没处于下游的巴登威利,造成4人丧命。后来,100名金马仑巴登威利的灾黎,在2015年11月2日提出法律诉讼,提告国能公司。
2018年5月25日,吉隆坡高庭法官诺丁哈山宣判,国能公司疏于职守,并未安装水位检测系统,导致苏丹阿布巴卡水力发电水坝三次泄洪。国能在高庭败诉后不服气,用尽所有上诉管道企图推翻高庭判决。
2018年12月11日,上诉庭维持高庭原判,并谕令国能支付2万令吉堂费。经历4年多的诉讼,联邦法院三司最终在2019年11月12日宣判国能上诉失败,必须作出赔偿。
张玉刚指出,国能公司在处理赔偿事宜中态度消极,没有直接联系100位灾民索偿者的代表律师玛诺嘉仁洽谈赔偿细节,反而要求100位索偿者舟车劳顿到吉隆坡法庭,让有关单位一一查证索偿赔额。
他指国能此举是有故意利用复杂程序刁难索偿者之嫌,试图让部分索偿者无法完成种种繁杂程序,进而达到拖延甚至降低赔偿额的最终目的。
他的州议员办公室于去年两次协助代表律师玛诺嘉仁,收集100名索偿者的警方报案纸和所有索偿单据,所有的索偿项目,全部都根据警方报案纸,并且附上单据证明,国能公司根本不需要再传召所有索偿者一一对证。
“国能在高庭、上诉庭及联邦法院都败诉,充分证明了该公司由于疏于职守引发金马仑巴登威利大洪灾。国能作为上市公司和官联企业,应展示社会责任和道德良知,尊重法庭的判决,理解灾黎急需资金重建家园的困境,尽速赔偿予巴登威利灾民。”
他表示,灾民和索偿者至今仍痴痴等待著赔偿来重建破损的家园,也有一些年长的索偿者已经离世。
“在情在理,国能公司应积极配合100名灾民索偿人的代表律师玛诺嘉仁处理赔偿事宜,尽快还金马仑巴登威利灾民一个公道,同时确保水坝管理制度化及规范化,避免灾难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