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宝4日讯)8名面对发展商挖沙活动而耕种受影响的农民,在双溪古月州议员梁卓经协调下,获地主霹雳州务大臣机构及发展商同意给予租赁耕地,让农民继续耕种。
发展商献议为期3年、每年租金为一英亩1000令吉的租赁期,若发展商仍未发展有关土地,双方进一步商讨租赁,尽管如此,农民尚未对有关租赁细节做出决定。
双溪古月州议员梁卓经指出,8名来自双溪古月的农民,在过去2年多面对耕地遭发展商挖沙活动所影响,导致耕地设备如水管等,被挖土机等机械挖破,无法耕种。
他受询时表示,他早前向霹雳州务大臣机构反映农民问题时,被告知有关农民所占约34英亩的耕地,其使用权已割让给一家联营公司,租赁土地须得到联营公司的同意。
“霹雳州务大臣机构同意租赁耕地予8名农民,但租赁土地仍须得到联营公司的同意,于是在日前安排农民与该机构官员和联营公司代表,举行会议和商讨细节。”
他指该机构副首席执行员卡马鲁和数名官员及联营公司代表,都出席有关会议,联营公司代表也同意租赁土地建议,不过,租赁价格须获得双方的同意。
“联营公司献议8名农民,为期3年、每年租金为一英亩1000令吉的租赁期,3年过后,如果联营公司还未发展有关土地,双方仍可继续进一步商讨租赁。”
他表示,农民对有关租金持有不同意见,有者顾虑到营运成本和3年租期是否足够让他们回本和获取合理的盈利,因此,需时间考虑及给予答复。
他对霹雳州务大臣机构、联营公司和农民通过会议寻求解决方案的做法感到欣慰,这也是他于州议会锲而不舍地要求州政府将官联公司暂无发展的土地开放予农民的成果。
他相信若双方能够在租金方面达成共识并正式签约,农民“耕者有其田”,不必担心会随时被驱逐,同时保障粮食安全,而联营公司不必空置暂无用途的土地。
陪同农民出席会议者包括州议员助理梁卓能和陈福清,双溪古月村长马伟成,双溪古月甸村长张尤丽及宋溪榴梿村长高亚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