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一名六年级学生疑在校内被教师以鞋子多次击打脸部及手部,甚至被铅笔盒击中左脸造成红肿,家长更指孩子被公开羞辱及言语威胁;尽管涉事教师其后已向家长道歉,但家长认为事件涉及学生人身及心理安全,不能仅以一句道歉了结,促请教育当局迅速展开公正调查,并立即采取措施避免师生继续直接接触。
马华槟州公共服务及投诉局主任林瑞木今日在家长委托的Ooi & Ooi律师楼黄文成及黄婉盈律师陪同下,与学生母亲努尔拉菲卡召开记者会,揭露这起疑似体罚、羞辱及威胁学生事件。
林瑞木引述家长报案内容指出,事件发生于6月19日。该名学生当天在学校集会完成朗诵后,据称遭涉事教师当著其他同学面前批评表现,并以“穆斯林同胞(mualaf)”作出被家长视为具有贬低意味的评论。
他说,家长指控涉事教师随后在课堂上以鞋子数次击打学生脸部及手部,再以铅笔盒击打其左脸,并把一本书用力丢向学生桌面,学生事后被发现脸部出现红肿。
林瑞木表示,根据家长的说法,涉事教师之后也被指向学生作出一连串具威胁及羞辱意味的言论,包括声称不在乎学生是否向父母投诉、询问其他同学是否认为该学生无礼,以及要求学生离开课室,回家要求父母为其办理转校。
他强调,上述内容均属家长报案及投诉中提出的指控,因此教育当局有必要展开完整、公正及透明的调查,在调查结果出炉前,各方也不应预先为任何一方定罪。
涉事教师曾向家长道歉
林瑞木透露,家长事发当天已向学校纪律老师反映,之后再向校方提交正式书面投诉,要求调查事件及保障孩子安全。
他说,东北县教育局官员、校长、涉事教师及家长于7月2日召开会议,涉事教师也在会上向家长道歉,但事件涉及的问题并非一句道歉便能解决,也不能取代学校及教育当局应进行的调查与后续处理。
因此,代表家长的律师已向相关方面发出律师信,要求涉事教师作出书面及公开道歉,同时提供书面保证,不再对学生作出任何威胁、羞辱、恐吓、骚扰或其他不当行为。
林瑞木指出,事件发生后,校方所采取的临时保护措施是否充分,以及涉事教师与学生是否仍有直接接触,都是教育当局必须正视的问题。
“学校应该是孩子学习及成长的安全环境,任何学生都不应该在校园内面对身体暴力、公开羞辱、恐吓或威胁。”
他表示,家长并非要求在调查完成前为任何一方定罪,而是希望教育当局认真处理投诉,确保调查公平、透明且不偏袒任何一方,同时把学生的安全、心理及情绪健康放在首位。若相关方面未在律师信列明的期限内采取适当行动,家长已保留通过法律及相关监管渠道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家长:校长曾确认事件发生
36岁的努尔拉菲卡指出,她于6月22日分别向校方、教育部及县教育局提出书面投诉,当时仍希望给予涉事教师机会,让对方亲自会面作出解释,惟最终未能如愿。
她表示,校长于6月23日要求家长到校会面,并向他们表示校方已针对事件进行调查,确认有关事件确实发生,而其丈夫当时进一步询问校方将如何处理涉事教师,包括教师被指以鞋子击打孩子脸部及手部的行为,惟校长表示相关处理并不在其权限范围,将致函县教育局跟进。
努尔拉菲卡指出,校长当时也承诺,不再让涉事教师与孩子有进一步接触,并表示对方不会再进入孩子所在的班级授课。
然而,她声称,孩子于翌日即6月24日回家后告知,涉事教师仍进入其班级授课,反而要求孩子离开原有课室,到隔壁班级上课。
她认为,这项安排让孩子感到难堪及羞辱,也与校方前一天给予家长的承诺不符。
孩子已在该校就读6年
努尔拉菲卡表示,孩子已在该校就读6年,过去没有纪律问题,并担任学长,因此这起事件对孩子造成相当大的心理影响。
她透露,丈夫获悉后曾到学校向校长提出质疑,要求校方解释为何原先承诺避免涉事教师与孩子接触,最终却变成由受影响的学生离开原有课室。
她强调,目前家长已向相关单位提出投诉及向警方报案,希望有关当局认真调查,并采取适当的保护及后续措施,保障孩子的安全与权益。
出席记者会者尚包括马华槟州联委会秘书杨征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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