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4日讯)一名消拯局官员涉嫌于2024年及2025年两度收取总额1万1500令吉贿赂,作为协助申请消拯局执照支持函的报酬,今日被带上亚罗士打地庭面控两项贪污罪名,而他在庭上否认控罪,案件将择日审讯。
40岁被告佐哈里巴尔阿兹瓦在法官面前听取控状后否认有罪,并要求审讯。
根据首项控状,被告于案发时担任双溪大年消拯局消防监督官(Penguasa Bomba),涉嫌于2024年4月4日中午12时30分,在双溪大年安曼再也广场一家餐厅后方,向一家浮罗交怡工程有限公司66岁东主许光安(译音,Khaw Kon Aun)收取1500令吉现金,作为协助取得消拯局执照支持函的报酬。
被告因此被控触犯《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7(a)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20年,以及罚款不少于贿款5倍。
第二项控状指出,被告涉嫌于2025年2月4日下午3时,在双溪大年丽雅再也工业区,向27岁私人公司东主林展贤(译音,Lim Zhan Xian)索取及收受1万令吉贿款,作为协助两家公司取得志期2025年2月3日的消拯局执照支持函的报酬。
有关行为被指触犯《2009年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法令》第16(a)(B)条文,一旦罪成,同样可被判最高20年监禁及罚款不少于贿款5倍。
本案由反贪污委员会(SPRM)主控官莫哈末祖法德里阿扎鲁丁主控,被告则由代表律师莫哈末沙菲阿末及努阿兹米阿占米代表。
辩方求情时表示,被告需负担妻子及4名年龄介于2岁至12岁子女的生活开销,因此要求法庭降低保释金。
法庭最终批准被告以1万6000令吉及两名担保人保外候审,并将案件订于9月9日过堂,被告随后已在亚罗士打法庭大厦办妥保释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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