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针对两名教师因体罚学生被起诉一事引发社会争议,总检察署(AGC)强调,提控决定是经过全面审查调查报告后作出,目的并非打压教师或贬低教育专业,而是为确保儿童权益与安全获得保障。
该署是今日发文告时指出,调查结果显示两名教师的行为已超出既定的纪律范围,因此检方在行使法定裁量权时,决定提控,以维护法律界限并确保学生福祉,尤其是在涉及弱势群体时。
“总检察署的起诉并非针对教师身份,而是基于事实与证据,决定同时考量了受害学生的权益与福祉,特别该名学生属于特殊需求群体。”
该署也强调,检方充分理解教师在塑造国家未来世代中扮演的重要角色,但任何法律行动都必须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进行,以确保所有利益相关者的权益获得平衡。
蓝卡巴星:恐产生“寒蝉效应”
此外,武吉牛汝莪国会议员蓝卡巴星也呼吁总检察署重新审视此案,并考虑在审慎评估后撤销提控。
他是回应《新海峡时报》的问题时指出,对教师采取刑事行动可能导致教育界对执行纪律职责产生“寒蝉效应”。
“我理解检方依法办事的职责,但也希望他们能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评估,鉴于社会关注与舆论反应,重新考量此案将是明智之举。”他说。
根据早前报导,两名华裔教师刘德华(译音,47岁)与锺建明(译音,59岁),涉嫌于2023年8月2日及12月6日,在槟岛东北县一所国民型中学纪律室内,以藤条鞭打一名13岁男学生致伤,违反《刑事法典》第324条文(故意造成伤害)。
两人已于本月6日被提控至乔治市推事庭,皆否认有罪,各获保释候审,案件订于11月4日过堂。该条文一旦罪成,可被判处最高10年监禁、罚款、鞭笞,或同时施加其中两项刑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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