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一名印裔女子因遭受丈夫家暴而携带女儿逃离住家,当她申请单方面离婚及女儿的抚养权时,丈夫藉探望女儿的机会,将3岁女儿拐走,至今她已9个月不见爱女。
事主特维特拉在槟州民政党投诉局主任陈家伟的陪同下召开记者会指出,她已于今年5月17日获得法庭颁发的抚养权。法官指示前夫的律师将女儿带回她身边,但期限已过,仍不见女儿踪影。
她告诉媒体,丈夫有饮酒习惯,经常在女儿面前殴打她。于是,她在去年2月携带女儿逃离丈夫的住家。
随后,她表示,丈夫在一次探访中将女儿拐走。即便法庭在去年10月28日及11月5日,两度发出庭令要求对方归还孩子,但对方无视庭令,甚至于11月5日将孩子带离国境。
她说,她最后一次见到孩子是去年10月28日。当时她拿著庭令上门要回孩子,但对方不给,只让她远远看著孩子,并有保镳保护。
她进一步解释,事后她前往移民局查询,才得知前夫与女儿已于去年11月5日从柔佛边境离开国境。
在今年5月17日,她成功获得女儿的抚养权。法官指示前夫的代表律师必须遵从庭令归还孩子,但至今仍无下文。
她补充,根据她的律师指出,前夫的律师已在今日提呈上诉。无论如何,即便对方想要上诉,也必须先将女儿归还。
对此,陈家伟表示,理解母亲的心声,尤其她已9个月不见女儿,希望对方可以尽快将女儿归还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