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31日讯)槟州兽医局在2023年发生的非洲猪瘟(ASF)疫情中,共销毁2万7344头猪,损失额约2957万3180令吉,至于销毁猪只的赔偿数额约602万5600令吉。
槟州兽医局主任赛拉峇努指出,槟州在2023年1月3日出现首宗非洲猪瘟(ASF)病例后,当局即采取行动防范猪瘟疫情扩散,猪瘟疫情在同年3月15日受到控制。
“尽管目前州内没发现猪瘟病例,但我们仍密切关注各养猪场,避免非洲猪瘟病毒卷土重来;目前仍实施严禁猪只进出槟州措施。”
她今日召开记者会,汇报该局2023年执法报告后,受询时如是表示。
她指出,州内116家养猪场中,共有15家获得2024年养猪准证,分别是威北14家及威中1家;另有85家养猪场获当局有条件批准饲养猪只,分别是威北49家、威南33家、威中2家及西南县1家。
“不获批准执照的则是威南3家、威中1家及西南县1家;此外,威南有11家养猪场环境未经审核。”
她说,当局已给养猪业者足够的时间,提升养猪场为封闭式养殖,不符合条件的养猪场已被关闭;业者仍可以申请重开养猪场,惟必须确保饲养环境符合各项要求。
“部分业者是有进行提升,只是还未达标,有些则是其他原因,比如没有良好的排污系统等。”
此外,她说,在2023年,当局援引1953年动物法令第36条文,针对7宗无准证移动动物案件开罚,涉及的动物包括23头牛与水牛及287头猪,涉案者被罚款2万6000令吉,充公价值高达10万600令吉。
“在4宗未经检疫案件上,涉案者在1953年动物法令(宰杀管制2009)下被罚款1万4000令吉,被起获的192.2公斤牛肉,已由当局进行销毁。”
她强调,当局从2021年起严厉执行《2020年槟州养猪法令》,共有34宗分别发生在威北、威中、威南及西南县养猪场案件,各因无照饲养猪只、未遵守准证规定的条件和限制,如超过生化需氧量水平、排水不完善、无生物安全等,以及涉及扔掉或排放猪排泄物,被开罚27万令吉。
她表示,当局在2023年接获265宗相关虐待动物的投诉,有5宗已立案并展开调查;其中有关猫狗的投诉最多,包括被关在窄小的空间、没有被喂食,也有数宗猫狗被毒死。
“在《2015年动物福利法》下,抵触者可被判罚不少于2万令吉,不超过10万令吉的罚款,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另一方面,她透露,通过“我的动物福利系统”(Sistem MyAnimalWelfare),当局于2020年共接获101宗投诉,2021年为20宗、2022年77宗及2023年65宗;截至今年1月24日,接到的投诉达26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