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6日讯)国家团结部长拿督艾伦达干表示,纵然槟州印裔宗教协会(LWHNPP)已转移至其部门,但该协会的自主权、监管权和行政权仍归槟州政府。
他透过文告解释,自我国独立以来,槟州印裔宗教协会的行政管理权就归槟州政府管辖,迄今该协会的主席仍然由有槟州议会委任,且需获得槟州元首敦阿末弗兹的同意。
“联邦政府通过国家团结部只是根据1969年部长职务法令进行监督,以及向内阁和国会提交槟州印裔宗教协会的年度报告及财务报表。”
参与提交报告的部门包括,国家团结及社区发展部(2000年至2005年)、妇女、家庭和社区发展部(2005年至2014年)、首相署,以及人力资源部。
槟州印裔宗教协会是个法定机构,成立于1906年1月1日,负责管理、维持和监督已经或将要用于宗教、慈善、捐献以及提供包括教育在内福利的印度基金。
另外,该协会也会保留涉及基金和兴都庙相关的珠宝和钱等一些资产。
“国家团结部欢迎州政府与联邦政府在授权该协会方面的战略合作。”
此前首相拿督斯里安华宣布了内阁改组,进行政府机构重组,将隶属于首相署管理的槟州印裔宗教协会及大马印裔社会转型单位(MITRA)转移给国家团结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