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2日讯)槟州地方政府事务的行政议员方美铼说,槟州政府透过大马城乡规划局槟城分部(PLAN Malaysia@Pulau Pinang),于去年4月28日通过了槟州员工宿舍规划指南,指南阐明雇主可将4种建筑转为临时员工宿舍,并将在明年1月1日开始执行。
“这4种建筑包括了高楼、有地住宅、商业建筑及工业建筑。”
他说,雇主可在明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向地方政府提出临时劳工宿舍(TLQ)申请,申请被批准后,可获长达3年的有效期,至2027年12月31日。
“一旦生效期届满后,充当为临时劳工宿舍的单位必须改回原本的用途,而居住在临时劳工宿舍的劳工,需要搬迁至外劳集中宿舍(CLQ)。”
他说,上述的情况只适用于住宅单位或商业建筑物。 至于工业建筑物,则允准永久性的劳工临时宿舍运作,惟最终决定权在于地方政府。”
他今早在记者会上说,雇主必须一次性缴付3年期限的手续费,750平方尺或以下的单位为每间1000令吉,而751平方尺以上的单位则是每间3000令吉
他说,临时劳工宿舍是槟州政府短期解决方案,相信在2027年之后,州内会有更多外劳集中宿舍(CLQ)。
“目前州内共有4间劳工集中宿舍,即槟威各2所,共容纳1万3182名劳工。”
“另外,槟岛还有3个外劳集中宿舍的申请正在等待图测审批,在威省则是有13份申请。”
他强调,任何被搁置的计划,若要转换为临时员工宿舍用途,必须寻求地方议员评估及同意,才可申请作为临时员工宿舍。
他也透露,截至今年10月31日,槟州有14万7344名外籍劳工持有外劳临时雇佣准证(PLKS),其中的6万9859名外籍劳工获得由劳工局(JTK)槟州分局发出了宿舍认证 (COA),有3万956名外籍劳工因技术问题仍未获得COA,另4万6529名外籍劳工则未向槟州劳工局提出COA申请,因此相信外籍劳工在州内是非法居住。
方美铼促请雇主向地方政府申请打造临时员工宿舍,确保根据条规安顿员工,以免对本地居民造成影响。
槟州劳工局副主任达娜娃丽指出,在1990年工人宿舍及设施最低标准(修正)法令下,临时员工宿舍必须遵守人数限制。
她说,床位宿舍(Dormitory)必须要每人有3平方公尺的空间,而卧房则是每人要有3.6平方公尺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