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槟岛市政厅执照小组交替主席陈淑湘指出,售卖炮竹的摊贩必须取得警方批准函后,才可向槟岛市政厅申请农历新年临时摊位营业执照。
陈淑湘今日召开记者会表示,大宝森节、农历新年和斋戒月市集临时摊位营业执照,将在12月24日开放申请。
她说,其中农历新年临时摊位执照的截止日期为2月9日,而大宝森节截止日期是1月24日。
她续说,农历新年和大宝森节的临时摊位营业执照的申请条件大同小异,因此可到槟岛市政厅面子书或网页了解。
她表示,农历新年临时摊位营业执照,若业者想售卖炮竹,申请者必须优先取得警方的批准函,才能向槟岛市政厅做出临时执照申请。
她说,警方已有炮竹售卖品项指南,什么类型的炮竹可以售卖,哪种类型禁止售卖。
她强调,因此槟岛市政厅将会派员巡视这些炮竹档口,若业者违规,售卖违禁品项炮竹,将会直接撤销营业执照。
针对斋戒月市集摊位临时营业执照。市议员莫哈末苏海里则表示,申请条件与以上差不多,同样售卖炮竹业者必须获得警方批准函,才能申请临时营业执照。
他强调,外籍人士不准申请执照,或是经营生意。同时业者与职员都必须注射伤寒疫苗 (Typhoid Vaccine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