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槟州地方政府事务行政议员方美铼指出,巴锡英达组屋(Taman Pasir Indah)沦为外劳宿舍,威省市政厅已起诉相关发展商。
他今日在槟州议会内指出,该组屋于2017年3月30日获得竣工及合规证书(CCC),整个计划涵盖124间廉价屋(RMM A),但如今已成外劳宿舍,违反有关条规。
“发展商被发现未能向州政府获得廉价屋的买家名单,而发展商还被发现与中介签订协议,将组屋用作外劳宿舍。”
他说,威省市政厅已针对此事,起诉相关发展商。
“根据1976年城市规划法令(172法案)第28(2)条文,北海刑事法庭于今年1月6日对发展商公司罚款2万令吉。此外,在172法案第20条文下,北海刑事法庭于今年1月6日对发展商罚款5万5000令吉。”
他说,目前房屋发展(控制和许可)法令(118法案)或其他法律,没有任何条款要求廉价和中廉价房屋必须由业者自己住。
他也说,廉价屋(RMM A)和中廉价屋(RMM B)的单位销售必须通过州政府,州政府也根据低收入群体,特别是B40的住房需求,设定了廉价和中廉价单位,必须是业者自住条件。
“根据房屋和地方政府发展部秘书长于2021年3月23日发布的2021年第一号通知,廉价屋和人民组屋单位,不得作为员工宿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