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1日讯)槟州地方政府及城乡规划事务行政议员方美铼指出,槟州政府放眼在明年下半年,在峇央峇鲁阳光广场一带10公里范围内,开放让民众使用电动滑板车(e-scooters),希望这项试跑计划有助减少路上的车辆。
他说,电动滑板车是属于微型交通工具(mikromobiliti)的一种,至今还是不得在所有公路上使用,但在该试跑计划下,电动滑板车是被允许行驶在相关范围里面的人行道。
他希望能借由该计划,减少在道路上的交通工具,若取得良好反应,不排除将该计划扩大至工业区,让住在该处的居民能使用电动滑板车到工业区上班。
他是今日在槟州议会外,针对彭加兰哥打州议员王宇航的口头询问,作进一步补充。
彭加兰哥打州议员王宇航的提问是有关电动滑板车也是否属于电动车的一种。
方美铼在州议会走廊受访时也说,目前该计划锁定地区的基设已获得提升,同时明年也将进行第3期的提升基设工程。
“当基设工程完毕及待由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所(MIROS)进行确认后,就可以在该处实行这项试跑计划了。”
他也指出,电动滑板车将会与人行道共用车道,也会限定电动滑板车的速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