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 民政党全国署理主席胡栋强建议,政府可以陆路交通局车辆与摩托注册资料为依据,连线内陆税收局与福利局资料,列出符合资格享有针对性燃油补贴名单,然后发放予每名车主最多一辆汽车与一辆摩哆一笔固定的燃油补贴金。
他今日发表文告指出,经济部长拉菲兹昨天公布有关针对性燃油补贴,政府所考虑的三种形式,显得非常混乱与行不通,而且也不能防止补贴卡被冒用,或有人会借出补贴卡赚钱之举。
他说,政府无需把所有B40与M40群体都列入符合享用燃油津贴合格名单或派发补贴卡,因为并不是所有B40与M40人民都拥有汽车或摩托,而需要添油。
“因此,如果政府将每一位B40与M40人民都列入名单或派发补贴卡,将难以管控,而一些不负责任者,将会冒用他人补贴卡,也有些持卡者会借出补贴卡赚钱。”
他表示,因此民政党建议政府根据陆路交通局的车辆与摩托的注册资料,并连线内陆税收局与福利局的资料,列出符合享用燃油补贴者名单。
“在获得完整名单后,政府可透过经济部专家计算,一辆汽车与一辆摩托的每月平均耗油量,然后只给予每位合格者最多一辆汽车与一辆摩托的汽油补贴金。如果有关人士拥有超过一辆汽车与一辆摩托,他则需以无津贴价格添油。”
他说,前朝国阵政府曾于2008年,在汽油价格暴涨后,派予每辆汽车车主625令吉,及每辆摩哆主150令吉的汽油津贴,便是例子。这是比较公平与合理的针对性补贴法,因为如果一个人拥有三、五辆汽车或摩托,在某种程度上已表示他已不该享有全部的汽油津贴。
“而有关的燃油补贴金金额,可分阶段派发,可半年或3个月发放一次,可直接汇入符合资格的B40与M40群体银行户头。”
他续说,那些将车辆或摩托出售者,一旦陆路交通局的车辆与摩哆注册资料删除了其名字,将自动丧失接下来的燃油补贴金; 而刚购买车辆与摩托者,一旦注册完成,只要符合资格,将自动享有接下来的燃油补贴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