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发现许多商家没展示食品饮品价格表或标明价格,对此,该会呼吁国内贸易及生活成本部向违例者采取行动。
该会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1946年价格管制法令(1973修正)第8(1)条文,规定商家在所有正在售卖的货品标示价格。
但是,他表示,该会在槟岛进行调查发现,许多商家公然违反了上述法令,这项商家包括小吃摊、巴刹、夜市、餐厅,以及杂货店等等。
“这些违例者皆没有在货品标示价格,尤其是餐厅,通常都会误导消费者,导致消费者遭到‘宰割’。”
他表示,执法不力阻碍了该法令的有效性,因此,呼吁该部下令执法单位严厉对付违例者,保护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