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日讯)厂巴违例停车接217张罚单也不怕!槟州陆路交通局局长阿德南指出,该局今年内已发出217张罚单予违例停车的厂巴司机,但仍无法彻底杜绝问题。
他表示,当地厂巴违例停放在路边的情况已困扰居民多年,执法组至今已开出多达217张给当地违例的厂巴司机。
他是今早与垄尾州议员杨顺兴等人,就上述课题召开记者会,如是指出。
“这些违例的司机就像与我们玩追逐游戏,我们在这里取缔,他们就离开至其他地方,即便接获罚单,缴交罚款后,仍重蹈覆辙。”
不过,他表示,在当局取缔下,违例停放的厂巴数量有逐渐减少,从原本超过10辆减少至两、三辆。
既然开罚单无法彻底解决问题,他建议,该局需要与其他机构配合,一起找出解决方案。
他指出,根据陆路公共交通法第17(2)(B)条文下,任何厂巴公司要申请准证须获得地方政府的批准信,确定有关公司已准备厂巴指定停放区,有关申请才能转至陆路公共交通机构(APAD)进行审核。
他建议地方政府在当地划定拖车区,以方便当局执法,一旦生效,不仅是厂巴,任何违例停放的交通工具也一并取缔。
“那些不听劝的违例司机,更应受到严厉的惩罚,例如吊销他们的执照等等。
对此,APAD北马区商业执照组主任杜卡德薇透露,目前当地未有厂巴公司被吊销执照,但该机构已要求涉及公司呈解释信。
她坦言,违例个案必须具备完整的文件和充分的理据,才会被呈上〝暂停及吊销执照委员会”定夺。
“因为很多时候,我们收到的资料不完整、涉案厂巴车牌不在系统内或与系统资讯不符等,所以很难继续进一步行动。”
但她强调,一旦有关公司执照被暂停或吊销,若有关公司持续运作,将遭到陆路交通局更严厉的对付。
槟岛东北县副警区主任沙拉瓦南指出,警方确实接到很多投诉,去年已开出48张罚单给把厂巴停放在路边的司机,今年至今已开出34张罚单。
另一位来自槟岛市政厅的官员说,市政厅曾建议两个地点作为厂巴巴停放处,包括峇东及第二大桥一带,但当时没有公司有兴趣。
“但是,市政厅自2012年,都没有收到厂巴公司提星申请准证的申请信。”
杨顺兴说,他每天都接获居民投诉,每天都有居民在WhatsApp群组发出厂巴违例停放的照片。
“涉及的厂巴司非但违例停放,他们的驾驶方式也很吓人,对居民构成危险,当局务必采取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