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6日讯) 槟州房屋及地方政府事务行政议员佳日星指出,槟州行政议会在3月8日已通过“槟州短期住宅指南”,要在高楼住宅经营民宿,必须获得相关高楼居民的集体同意。
佳日星今日出席槟城高楼管理讲座会时指出,槟州政府意识到高楼住宅民宿问题,为高楼住宅居民到来许多问题,因经营民宿,有许多陌生人进出住宅范围,让居民的安全和社区安宁受到影响。
他说,为了居民的安全和安宁,还有对旅游业者的公道,槟州政府必须态度坚定和公平,落实“槟州短期住宿指南”,而槟州行政议会也在3月8日通过“槟州短期住宿指南”,相关指南正式生效。
“相关指南不仅针对高楼住宅,同时也针对有地房产(Landed Property )。”
他表示,“槟州短期住宅指南”内容相当长,但其中几个重点为,无论相关高楼住宅的地契是住宅用途(Residential)或商业用途(Commercial),若要经营民宿,都必须获得共管机构(JMB)或管理机构(MC),召开住户会员大会,以寻求当地居民们的集体同意。
他说,指南中也规定,一间民宿租给一名租户最多3天,3天后租户必须离开。同时相关民宿业者在一年内,最高仅可营业180天。
他补充,基于指南内容很长,因此相关指南内容将上载至网站,有兴趣者可以查阅。
另外,他也表示,全马最多高楼的地方是在吉隆坡,是由吉隆玻市政局所管辖,而第二最多高楼的地方就是槟城,归槟岛市政厅所管辖。
他说,数据显示,槟岛范围,截至2022年12月31日,总共有1380个高楼,共23万6907个单位。若加上威省地区的高楼,预计州内拥有50万个高楼单位。
他续说,然而在其他州属,可能是由数个地方政府(市政厅、市议会或县议会)的建筑物委员会(Commission of Building,简称COB)所管理,但是在槟州仅有两个地方政府,即槟岛市政厅和威省市政厅。两个地方政府的建筑物委员会必须管理这么多建筑物。
他指出,他在与地方政府发展部长倪可敏见面时,提出增加槟威地方政府建筑物委员会的人手,并获得部长原则上同意,为槟岛市政厅和威省市政厅各别增加一位副建筑物专员(Deputy Commissioner)。
他说,这将有效舒缓压力,增加建筑物委员会效率。接下来他向中央争取,以增加槟岛和威省建筑物委员会的执法人员。
根据法令,每个地方政府的建筑物专员(Commissioner of Building)为相关地方政府的市长或议会主席,而在市政厅、市议会或县议会下,将设有建筑物委员会部门,并由一位部门主任领导。
因此,他说,增加副建筑物专员可能会是增加部门副主任或助理主任,以减轻主任的工作。
出席以上讲座会者包括槟岛市长拿督尤端祥、槟岛市政厅秘书拿督拉詹德兰、槟岛市政厅建筑物委员会部门主任努鲁阿兹、槟州房屋局总经理艾努及槟岛市议员林伟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