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9日讯)网传一名穿短裤的男子进入投票中心时,被在大门驻守的警员阻止进入投票。
今早社交媒体流传一段15秒的视频,一名华裔男子穿著膝盖以上的黑色运动短裤,在峇都兰樟一投票中心外与一名警员交涉,之后掉头离开。
拍摄者在视频中以福建话说,穿运动短裤不能进。之后,拍摄者将镜头转向另一名穿著及膝短裤的男子,并说这种短裤可以进。
选委会日前澄清,没有设定选民投票的穿著指南,只要不违反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民众可穿上任何服装,包括短裤及拖鞋去投票。
根据1954年选举罪行法令,投票中心方圆50公尺内不得出现任何政党标志,包括印有候选人名称或政党标志的衣服、帽子、饰品、雨伞和水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