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槟城消费人协会(CAP)赞赏国内贸易与消费人事务部研究改善现有法律,保障购车人士的举措,而该会建议落实新车“柠檬法”,因为新车也会有问题。
槟消协主席莫希丁阿都卡迪周五在文告中说,问题多的汽车称为柠檬车(Lemon Car)。
他说,“柠檬”在此泛指好看不好用的产品,如柠檬好看不好吃。柠檬法是保障消费人购物权益的良药,特别是经常无法符合规格和性能的机动车辆。柠檬法可强化消费者保护法令,保障消费人的权益。
他指出,在这项法令保障之下,消费人可要求修理或更换,也可要求减价或退款。美国、新加坡、南韩、中国和菲律宾等国,已采纳这项柠檬法。新加坡则将柠檬法纳入2004年新加坡消费者保护法案。
他说,新加坡柠檬法包括在限定期限内完成维修,不能维修即退款。涵盖二手车,必需采用原装器材,清单须同时注明器具和试车,故障问题涵盖外观到机械相关等问题。此外还包括在6个月内要求赔款。
“在大部分投诉中,新车主通常别无选择的到特许维修厂维修故障。超过5万令吉的柠檬费不能在消费人仲裁庭要求更换或退款,唯一选择是控诉到法庭,而耗费时间与金钱。”
他强调,不符规格和有问题的车辆,不但折腾购买者,也对公路使用者具有意外风险。
槟消协呼吁政府订立柠檬法,保障各种价格和各种级别的车辆。在法令规定厂家或销售商在特定期限内修好故障和缺陷,维修中心必须遵守柠檬法的所有规定。
他说,现有柠檬法只保护旧车,二手车须额外购买保障是不合理的。
“我们坚持二手车在转售之前,必须通过验车中心的检查,以确保行驶性能安全良好。”
该会呼吁政府执行柠檬法,确保汽车制造商和销售商为车辆的故障和维修负责,根据法令满足顾客。此法令也应该涵盖二手车,让买了问题车求救无门的消费人得以释怀,也让车价低过5万令吉的二手车,也能获得仲裁庭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