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槟州4名前希盟议员挑战槟州首长曹观友,要求对方证明自己有诚意,让槟州宪法与联邦宪法反跳槽法拟议修正案保持一致。
这4名州议员分别是早前被公正党开除党籍的诗布朗再也州议员阿菲夫(现已加入土团党)、双溪亚齐州议员祖基菲里(现已加入土团党)、柏淡州议员卡立梅达(土团党)及直落巴巷州议员佐基菲里拉勤(土团党)。
针对联邦法院昨日宣判槟州宪法第14A条文(反跳槽法)没有侵犯联邦宪法第10条文所规定的结社自由权利,4名土团党议员今日发表联合声明指出,联邦法院在这过程中修改了法律,并推翻一个30年历史的先例。
“我们尊重联邦法院的决定,但我们不同意。”
他们认为,必须让民众知道,他们挑战槟州宪法第14A条文的重要性。因为以目前的情况,该条文很容易被滥用,而且被错误地用于对付他们4人。
“我们从未背叛或改变对党的忠诚。我们当中有 2 人(卡立梅达及祖基菲里拉勤)在土团党平台上当选,我们将继续留在土团党。我们中的另外2人(阿菲夫及祖基菲里依布拉欣),因发表被视为批评党领导的言论,而被之前的政党开除。”
他们表示,槟州首长曹观友已表明州政府有意将槟州宪法与联邦宪法的拟议修正案保持一致。
他们认为,如果槟州政府是真诚,并且本著两党合作的精神,取消4人州议员资格的动议应该被撤回。这是根据拟议修正案,他们不会受到被取消资格的影响。
据他们了解,联邦法院的裁决是以狭隘的理由为前提,他们已指示其律师审查此事,让他们能够履行作为合法当选议员的职责。
“我们不认为政党应该有绝对的控制权来支配议员的决定。作为民选的人民代议士,我们代表选区的所有人,无论他们是否投票支持我们的政党,我们将继续根据我们认为最符合选民的最大利益及需求做出决定,而不是仅根据政党的要求。”
早在2020年,槟州4名前希盟州议员入禀法庭,以阻止槟州政府提呈悬空议席动议,及认为槟州宪法第14A反跳槽法条文违反联邦宪法案。
联邦法院七司昨日一致裁定,槟州希盟政府于2012年11月1日在州议会通过的反跳槽法令,是合法及合宪。
根据第14A条文,一名州议员中选后,一旦退党、被开除或被终止党籍,或一名独立人士在中选议员后加入政党,其议席将被悬空。议长必须通知选委会,而腾空议席的人士可重新在任何选举中上阵。
该条文阐明两个例外情况,第一,议员因所属政党被解散或撤销注册而失去党籍;第二,议员因被选为州立法议长而退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