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槟州高楼产业私人住宿操作指南草案已出炉,任何有意作为短期租宿用途的高楼住宅单位,必须在业主大会(AGM)上获得75%住户的同意才可合法操作,有关指南预计将在明年1月落实,以管制及监控短期租宿活动。
槟州房屋及地方政府事务行政议员佳日星指出,目前槟州共有2511个高楼房屋,包含32万6440个单位,是继雪州及柔佛后,全国高楼房屋排名第3多的州属。
他说,在槟岛方面,当局接获不少关于短期租宿的投诉,分别是2019年228宗、2020年258宗及2021年186宗,主要是吵杂声、扰民、多人同住一单位及破坏公寓设施,如游泳池及健身设备。
他解释,高楼住宅是在2013年高楼管理法令(SMA)下受到管制,居民有权制定公寓住户规则,而短期租宿用途的业者,将面对有关法令的挑战。
他分享联邦法院审理的一个案例,短期租宿业者挑战公寓管理机构,无权禁止住户把其单位短期出租给他人,惟法官最终判决该业者败诉,居民或管理机构有权制定住户规则,禁止在公寓内进行短期租宿。
他认为,在短期租宿课题上必须达到平衡,为了避免任何争议,槟州将制定一项指南,确保公寓共管机构(JMB)或管理机构(MC)维护住户的权益。
“有关指南将分为高楼住宅及有地房产,现阶段高楼住宅的指南草案已出炉。”
他表示,根据槟州高楼产业私人住宿操作指南,首先必须先召开业主大会,并获得3/4(75%)住户同意有关单位作为短期租宿。一旦通过,必须依照该指南进行操作;若违反指南,则会遭到当局对付。
佳日星今日在地方政府与短期租宿利益相关者交流会上致词时提及,州政府将收集出席者的意见后,对有关指南草案进行修改,在提呈行政议会寻求通过。
他较后在记者会上指出,州政府在去年12月17日召开会议,与所有涉及的政府机构都有参与制定该指南草案的过程,目前已完成超过90%。
不过,他说,由于有地房产的短期租宿指南,必须在地方政府条例下制定,目前尚在进行研究中,之后再推出完整的指南。
“我们希望完整的指南在2至3个月内完成,之后将提呈给行政议会通过,预计在2023年1月生效。”
他表示,届时,公寓共管机构或管理机构可根据有关指南,了解短期租宿是否可以操作,而该指南的最后阶段则是执法。
他强调,廉价屋、中廉价屋及可负担房屋,一律不可进行短期租宿活动。
他透露,槟岛市政厅建筑物委员会(COB)早前向300个公寓共管机构进行民调,有90%都不同意在公寓内进行短期租宿活动。
他说,虽然一些商业用途的公寓单位允许进行短期租宿,一旦有关指南出炉后,业者也必须通过业主大会寻求同意,并且根据该指南操作短期租宿。
他补充,在该指南还未完成前,若短期租宿活动干扰其他住户,将在城乡规划法令、地方政府法令及刑事法典下受到对付。
今日共有约120人出席交流会,包括高楼住户、共管机构、管理机构、短期租宿业者、爱彼迎业者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