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山脚25日讯)2名猪肉贩涉嫌拥有大量非法屠宰的猪肉,今日被控上法庭时,2名被告俯首认罪,各别被罚款4000令吉吉4500令吉。
这也是槟州首宗拥有非法猪肉,而被控上庭的案件。
根据控状,被告邱英浦(译音,43岁)及温健旺(译音,51岁),于今年6月2日凌晨约2时35分及3时50分,分别在北海居林大道过了高巴三万收费站往居林方向的路旁,以及南北大道第132.6公里南下方向往大山脚路段,被兽医局官员查获车上载有261公斤及167公斤非法屠宰的猪肉。
2名被告在2009年动物法令(宰杀管制)第5(3)条文下,被控上法庭,两人当庭认罪。
被告温健旺辩护律师向法庭求情时表示,被告有4名孩子,妻子是家庭主妇,在巴刹卖猪肉,每月收入约4000令吉。被告首次犯罪,他所拥有的167公斤猪肉已被当局充公销毁,这已是对被告的惩罚,因此要求法庭轻判。
推事哈里夫聆听后,宣判被告罚款4000令吉。
另一名被告邱英浦泽没有委任辩护律师陪同上庭,较后被推事宣判罚款4500令吉。
此案主控官为槟州兽医局官员罗兹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