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5日讯)槟岛市政厅执法员昨晚在旧关仔角一带展开取缔行动,并充公非法业者的一批电动滑板车。
各式各样微型交通工具,包括电动滑板车,近来成了时下流行趋势,获各年龄层热爱使用,尤其在周末日和假日,可见电动滑板车穿越在大街小巷。
然而,这类微型移动工具若在不恰当的地点“行驶”,就会危及自身和其他道路使用者。
实际上电动滑板车只允许在宪报所容许范围,例如人行道、脚车道或空地行驶,并不能在公路上骑行。
槟岛市政厅执法员昨晚在旧关仔角展开取缔行动,充公非法业者的一批电动滑板车。
交通部长拿督斯里魏家祥早前宣布,特定微型交通工具,包括电动或人力滑板车,禁止在公路上行驶。
民众一旦被发现在道路上使用被禁止的特定微型交通工具,将视为触犯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333法令),违者最高可罚款3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