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罗士打21日讯)捍卫自由律师团(LFL)促政府释放被扣留的罗兴亚难民,同时停止追捕其余逃逸者,因无限期扣押包括儿童的难民,已违反大马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的义务。
捍卫自由律师团协调员再益玛烈周四发文告指出,该会对吉南万拉峇鲁乐劳临时扣留营发生的罗兴亚难民集体逃走事件,感到非常震惊。
他说,根据国际人权法,即不驱赶(non-refoulement)原则,任何国家禁止将个人遣返回国,因为他们将面临酷刑、残忍、不人道或有辱人格待遇或处罚,或其他无法弥补的伤害。
“政府将数百名被视为难民和寻求庇护的罗兴亚人,在没有可识别的理由下,关押在一个狭小的临时扣留营。”
他认为,大马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成员国,应该履行国际规范和标准,如此扣留罗兴亚难民的做法,已破坏大马政府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诚信。
他呼吁政府,停止追捕其余的罗兴亚人,同时也应该释放所有被扣留的难民及寻求庇护人士,避免再发生这种不幸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