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8日讯)槟岛再有2家食品工厂因卫生不达标,被发现虾膏酱内有蛆,以及厂内有老鼠屎,遭槟州卫生局下令关闭14天。
槟州卫生局食品安全及品质组主任莫哈末瓦兹尔表示,今早的取缔行动共出动10名来自槟州卫生局及东北县卫生局的官员,主要突袭槟岛西南县的虾膏厂及酱油厂。
“两间工厂因违反第1983年食品法令第11条文,被下令关闭14天,同时共接获4张近1万令吉的罚单。”
他提醒业者,在制作或收藏食品的过程中,必须确保其卫生情况达到百分之百,一旦发现违反食品法令,当局将会采取严厉行动。
他指出,作为食品业者,有责任确保厂内环境干净,制作食品的工具也必须保持清洁。
“遗憾的是,我们在此次行动中,发现搅拌酱油的器具已生锈,这将危害的食客们的健康。”
此外,他也建议业者们,可与防治虫害服务业者签署一份协议,一旦执法单位在厂内发现有虫害问题时,有关责任应该由防治虫害服务业者负责,而不是业者们。
“由于业者们已经付费聘请防治虫害服务业者为厂内提供服务,所以后者必须负起相关责任,这样对业者才公平。”
他表示,当局并非首次取缔上述的食品工厂,去年曾前来进行突袭检查,惟相同的问题,业者并没改善,让他感到很遗憾。
槟卫生局:业者滥用清真标签
莫哈末瓦兹尔直言,业者滥用清真标签并非新鲜课题,几乎每一次的取缔行动中都会发现相关问题。
“今早取缔的虾膏厂,同样在未获的清真准证情况下,在其包装印有清真标签。”
“我们将会把该问题反映给相关部门,让后者向有关业者采取必要的行动。”
他不希望有关课题,导致欺骗消费者的行为发生,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他指出,一般业者都会给予他们类似的借口,如该产品在5年前或10年前就开始使用清真标签,惟业者现今未获得清真准证情况下仍使用该标签,一律属违法。
另一方面,他也说,在今早的取缔中也可发现一些食品仍未放置任何标签,而是让商家购买回去后,再放各自的标签,惟这将导致消费者无从得知有关产品是从何制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