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3日讯) 槟首长曹观友指出,他不想“独自”做完所有槟州首长机构(CMI)的决定,因此才提呈法案修改槟首长机构法令,以成立一个委员会,让委员会共同做决定,同时巩固槟首长机构的行政管理。
曹观友今日在槟州议会提呈槟首长机构(修改)法令法案。
他说,槟首长机构,顾名思义就在其管辖之下,因此在管理槟首长机构后,发现槟首长机构的行政管理秩序有待加强,而其操作与其他政府机构有分别。
他坦言,他不想“独自”做完所有槟首长机构的决定,因此希望成立一个委员会,并将副首长、槟州秘书及州财政司等纳入该委员会内,共同作出决定。
他说,通过此次修改法令,可以改革及巩固槟首长机构的行政管理,以让槟首长机构迈向更好。
另外,在议会内,有后座议员质疑槟州首长机构管辖所有17间政府子公司,曹观友则解释,并非让首长机构管辖所有17间子公司,相信首长机构也不想担当此工作。
他解释,17间政府子公司的行政不统一,如在人事调动、人事升迁、发放薪水及红利上都不一样,因此委任首长机构针对该事项进行统一协调,同时也探讨子公司的问题,并作出调整。
他强调,首长机构没有意要干涉各个子公司的运作及决策。
“毕竟首长机构的工作已经繁重,也没有能力去参与子公司的发展及决策。”
他也举例,他本身也没有担任所有政府子公司的主席位置,反而他也会要求相关事务的行政议员同僚担任子公司的主席职,大家共同承担责任及工作。
在议会厅内,所有出席州议员以声浪,在无反对之下,三读一致通过槟首长机构法令(修改)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