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央19日讯)3名雇主没替员工缴纳社险保费被控,各被判罚款1000令吉或监禁1个月。
玻璃市社险机构主任巴沙鲁丁今日在法庭外说,该3名雇主拖欠缴交雇员的社险,并且罔顾社险机构发出的罚单,抵触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第110(1)条文而被提控上庭。
他说,在1969年雇员社会安全法令下,一旦罪成可被罚款最多一万令吉或监禁2年或两者兼施。
另外,他指出,玻州社险机构目前还有13宗案件的调查报告将会提呈予副检察司,分别拖欠雇员的社险(7宗)、无法出示薪水单或上班打卡证明(4宗),及意外发生后迟报(2宗)。
他说,该机构非常注重员工福利,每两年会检查雇主确保他们为员工缴纳社险保费。若接到投报,该机构也会展开特别调查行动。
他表示,在加强执法行动下,大部分违例的雇主有给予合作,为员工缴付拖欠的社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