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7日讯)针对林冠英声称在担任财政部长时拒绝土著持有货运代理公司51%的建议,马华槟州秘书杨征家说,根据社交媒体流传的2封公函,即马来西亚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FMFF)写给国际贸易及工业部的公函,以及2018年关税局针对土著股权事宜的公函,显示林冠英的说法与公函内容有出入。
他今日发文告指出,两封公函分别是马来西亚货运代理协会联合会于今年9月18日致函贸工部,要求贸工部关注及解决财政部规定1990年注册的货运代理商必须持有51%股权的规定。
“从公会的公函中显示,在2018年,林冠英口中他拒绝的51%土著股权规定依旧存在,并没有如他所说的,在他当财长期间被他拒绝。”
至于第二封公函,他指日期是2018年10月24日,也就是希盟执政时代,由关税局发给货运代理公司的公函,也没有提到货运代理须让土著持股51%的规定已取消或豁免。
他表示,从两封公函可见,51%土著股权的条规依旧存在,包括在2018年10月希盟执政时期,没有显示这条例曾被林冠英“拒绝”。
“为此,林冠英应该拿出更具体的证明,显示他并没有说谎,否则从这两封信看来,与林冠英的说法确实有所出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