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12日讯)端洛州议员杨祖强被控性侵印尼女佣案今日续审,控方共传召5名控方证人上庭供证,当中包括4名女佣中介公司的职员及一名警员。
其中的3名证人已在今早完成供证,他们分别是GPGC资源公司书记关美怡(46岁,译音)、GPGC旗下WPI女佣中介公司的市场人员曹佩珊(47岁,译音),以及司机陈家强(61岁,译音)。
作为此案第11名证人的曹佩珊在庭上表示,本身是在2019年1月5日,首度接获杨祖强的太太表示要聘请家庭女佣的来电,而她于是向对方介绍了案中的印尼女佣,并获得对方的同意。
她指杨太太缴付了4850令吉订金,其中介公司即开始进行招聘女佣的手续,案中的女佣也在2019年5月7日,搭乘飞机从印尼飞抵吉隆坡国际机场,杨太太则在5月8日前往中介公司接走女佣,当时是她第一次见到杨太太。
直至同年的7月8日,早上约11时10分,她才接获同事兼中介公司秘书汤婉清(译音)的来电,告知印尼大使馆接获案中女佣被性侵的投报后,即安排员工前往杨氏的住家将女佣接走。
此外,她也在接受辩方律师沙林盘问时,表示曾在7月8日前,曾接获杨太太的一次来电,欲了解案中女佣的医药检查报告进展。
然而,沙林却将医药检查(medical check up)误听成精神检查(mental check up),以致三度询问证人是否了解或知道案中女佣有精神问题,最后被主控官阿兹丽娜作出纠正。
至于第12名证人陈家强(61岁,译音)则表示,他在接获公司秘书的来电通知后,于2019年7月8日下午2时15分,前往案中女佣的雇主住家,准备接走女佣。
他指当时与一名柬埔寨女子丽娜一同前往案中女佣的雇主家时,被杨太太告知女佣已不在家中,过后杨太太就收拾女佣的书包及交给丽娜。
他续说,丽娜跟随杨太太收拾案中女佣的物品时,他则在客厅等候,被告杨祖强则在饭厅,他们领走案中女佣的书包后,就交给公司董事洪明胜(译音)。
较早前,第10位证人关美怡供证时也透露,她是在2019年7月8日,上午约11时10分接获一通自称来自印尼大使馆的来电,指在7日晚接获一名女佣声称被雇主性侵的投报,且女佣有哭泣,要求其公司给予协助。
她说,当时询问了女佣的名字,并将负责官员的名字和联络号码写在一张草稿纸上,随即通知负责女佣事务的同事及WPI中介公司,以前往雇主家接走女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