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23日讯)避警追捕撞死人案件的46岁被告阿德林,今日被控告谋杀罪、阻碍公务员执行任务及毒品等4项罪名。基于在谋杀罪下被提控,被告不获得保释出外候审,案件展延至8月12日过堂。
被告阿德林今早在警方的带领下,到乔治市推事庭面控。
第一项控状为,在2021年6月15日,早上6时45分至6时50分之间,在东北县霹雳路犯下谋杀,导致张嘉兴死亡,因此抵触刑事法典302条文(谋杀)。一旦罪成,其唯一刑罚为死刑。
第二项控状为,在2021年6月15日,约早上6时45分至6时50分,在霹雳路与比南利路交汇处,直至峇都蛮二路,被告阻碍4名警员执行公务,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6条文。一旦罪成,监禁最多2年,或罚款最高一万令吉,或两者兼施。
第三项控状为,被告在2021年6月15日,约下午5时,在东北县警区总部的刑事调查组,被发现食用毒品,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5(1)(a)条文,并可以在相同法令第15(1)条文下定罪。一旦罪成,罚款不超过5000令吉,或监禁不超过2年及监视不少过2年及不超过3年。
第四项控状为,被告在2021年6月15日,约早上7时20分,在峇都蛮二路,北发现藏有12.5克的海落英毒品,因此抵触1952年危险毒品法令第12(2)条文,并可在相同法令第39A(2)条文下被定罪。一旦罪成,可被判终身监禁或不少过5年,同时也可被判不少过10下的鞭刑。
基于被控谋杀必须移交高庭审理,阿德林不得认罪,另外3项阻碍公务员执勤及毒品罪名,阿德林则否认有罪。基于阿德林被控谋杀罪,因此不得保释出外候审,被告目前暂时囚禁在槟城扣留犯监狱,而案件将展延至8月12日过堂。
此案件的被告代表律师为普仁,检控官为莫哈末纳兹里。至于承审推事为,诺莎拉及玛诺末米。
在6月15日清晨6时40时分,东北县警区巡逻车警员在柑仔园地区展开巡逻工作,并于比南利路与霹雳路交界处,发现一辆可疑迈威轿车,并准备上前截查。惟46岁巫裔男子拒查,并开车逃逸,与警方展开追逐战。
在过程中,男子开车途径大路后时猛撞一名61岁华裔男子,导致对方当场死亡。男子继续逃逸直至峇都蛮N-Park公寓附近,遭警方朝汽车开4枪,才成功制服。警方在其车内起获疑似海落英的毒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