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怡保5日讯)私人公司在没有获得任何机构的批准下,擅自开发位于近打县拉也河附近的121.71公顷地段,作为农业用途,导致拉也河受到污染。
掌管霹雳州环境事务的行政议员莫哈末阿玛今日发文告指出,霹雳州环境局连同华都牙也土地局、霹雳森林局和大马城乡规划局(PLAN Malaysia)是在周四(3日)在双溪拉也区取缔该非法农地。
“这地段是由一家私人公司所开发,但却无法向执法单位出示环境评估报告,而相关的开发活动更导致附近的环境受到污染,尤其是油大量的淤泥已流入整条拉也河。”
他续说,执法单位调查后也发现该公司已在40%的土地展开农业活动,有关土地开发的项目并没有获得州政府任何机构的批准。
“该公司曾被给予机会,以遵从一切有关农业发展的条例,但该公司在过去一年依然没法达到要求,同时更有不少民众对开发工作所导致污染做出投诉。”
他表示,环境局已在1974年环境素质法令第34A条文下发出禁令,有关公司也将在相同法令第34A(6)条文下被控,并在34A(8)条文下受罚;同时,若在当局发出通告后,依然无法遵守,将每日罚款100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