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7日讯)东北县贸消局执法组突击检查一家店铺,发现店家过量囤积1414公斤煤气,违反物品管制法令。一旦罪成,该店家可被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
东北县贸消局今日发文告指出,东北县贸消局执法组是4月6日晚上8时30分,根据情报而突击检查一家煤气供应商。
文告说,调查发现该煤气供应商的执照仅可以囤积最多700公斤的煤气,惟官员在店内发现共1414公斤的煤气,已超过其执照所允许的数量。
文告续说,店家此举抵触1974年管制品条规第10(1)条,即过量囤积煤气,而该局严重看待此事,因店家的行为导致政府及人民蒙受损失。
文告补充,该局援引1961年物品管制法令调查此案,一旦罪成,罚款不超过100万令吉,或监禁不超过3年,或两者兼施。至于公司罚款则不超过200万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