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8日讯)槟州所有复原行管区的运动与休闲活动,允许在遵守防疫标准作业程序下进行,而落实有条件管制令的2区,在进行小组个人活动时,人数不可超过10人。
掌管槟州青年及体育事务的行政议员孙意志今日发文告,更新州内复原行管令(RMCO)及有条件行管令(CMCO)在运动及休闲领域的防疫标准作业程序(SOP)。
他指出,根据国安会与青年及体育部截至12月8日所宣布的运动及休闲活动防疫标准作业程序,槟州政府已作出最新的决定,所有运动及休闲活动在复原行管令地区,可在遵守有关标准作业程序下进行。
他表示,目前落实有条件行管令的西南县12区(Mukim 12)及东北县13区(Mukim 13),允许在遵守人身距离的情况下,在泳池进行运动及水上休闲活动。
“在条管区的运动及休闲建筑物,使用者容纳量不可超过50%。”
他也提醒,在条管区进行小组个人活动的人数,同一时间内不可超过10人。
此外,他说,槟州体育理事会在条管区的运动培训,泳池运动及休闲水上活动允许在遵守人身距离下进行;同一时间不可超过10人(包括教练)或不可超过50%使用者容纳量;视设施开放时间而定;有肢体接触、格斗运动、团队体育活动或比赛则一律不允许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