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4日讯)针对昨日发生的“轿车撞墙压毙妇女”案,大马工程师协会槟城分会前主席拿督林国康指出,围墙的设计理应必须能承受一定的撞击力,毕竟篱笆墙的下方还有一条道路,否则将威胁到下方的道路使用者的安全。
他今日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如此表示。
“我本身并没有到现场,都是从报章、网络媒体及视频观察事发地点。在一般的道路下,若是下方还有一条道路,上方的防护墙必须设计坚固一些,及有承受一定撞击力的功能。”
询及是否有妥当设计后,围壁就不会轻易被撞倒,他回答说,有3种情况,第一种,如果该墙壁有妥当设计,但是轿车超速,墙壁还是会被撞倒;第二种,墙壁没有妥当设计,轿车没有超速,墙壁会被撞倒;第三种则是墙壁有妥当设计,轿车没有超速,墙壁不会被撞倒。
另一名不愿具名的工程师接受《东方日报》访问时则说,一般公寓篱笆墙并不具备防撞击力的功能,即使多层停车场的墙壁具有该功能,也只能承受特定的车速。
他表示,根据他从新闻照片看来,有关墙壁与保安亭处于同一水平,因此定义为篱笆墙。
“截至目前,暂未有任何条例规定有关墙壁必须具备防撞击力功能。”
但他表示,从另一角度去看有关墙壁,它是建在防崩墙的上方,即与后巷的地面有一段距离。
他认为,若该公寓的建筑师较“细心”,或可自行加强有关墙壁的硬度。
询及是否具有防撞击力功能的墙壁,就能抵御所有撞击,他则说,这仍必须视轿车的速度而定。
“若轿车的速度如同在高速公路行驶般快,任何墙壁都无法抵御有关冲击力。”
惟他说,停车场内的车速有限,只要该墙壁拥有上述功能,一般都能抵御其撞击力。
询及为何过去还是有轿车撞破停车场墙壁的事故发生,他披露,那些都是“偷工减料”所致。
不过,他告诉记者,有关意外的发生与墙壁无关,就算该墙壁具有上述功能,当一辆轿车撞过来,被撞的人肯定会受伤或死亡。
这起意外事件是周四中午12时发生,当时49岁死者金韦萍去巴刹买早餐后准备回家,而因新冠肺炎疫情肆虐,她习惯性在返家前先洗手洗脚,避免将细菌或病毒带回家,岂料飞来横祸。
死者金韦萍是在其公寓底楼汽车通道旁洗脚后,欲步行到不远处取车时,遭一辆轿车撞击。
由71岁华裔妇女驾驶的涉事车辆,疑是紧张而误踩油门,令车辆继续直冲撞破围墙,金韦萍也被撞至坠落到约20尺高的地面,并被压在车底,当场死亡。
涉事司机较后因胸口疼痛,送院治疗。
警方援引1987年陆路交通法令第41(1)条文(危险驾驶导致他人死亡)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