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溪大年23日讯)4名印尼籍劳工涉及倒柴油入慕达河导致河流污染,于周一上午被控上双溪大年地庭,4名被告因语言沟通不良,将案展至12月22日过堂,以安排印尼语通译员出庭翻译控状。
4名被告分别是德迪哈迪安多(32岁)、伯斯甸(38岁)、阿迪卡沙布特拉(32岁)及阿迪毕特里亚(33岁),4人皆为劳工。
根据控制,4名被告被控于今年11月12日下午3时55分,在锡县卡莱加惹布爹路第17公里处,以柴油污染慕达河,并导致旧仁岭滤水站、新仁岭滤水站和峨仑双溪包滤水站受污染,触犯刑事法典第430条文,并与刑事法典第34条文同读。
在有关条文下,一旦罪成,可被判处不少过5年监禁或不超过30年监禁,或罚款,或两者兼施。
副检察司诺安祖鲁向法庭提出,4名被告各以5万令吉保释金及一名本地人保外,获得法官法官阿兹曼批准,并谕令4名被告必须交出护照及工作准证,同时从12月23日起,每月的23日到锡警察总部报到,直到案件审结为止。
首被告在庭上指出,他们只是“苦力”(劳工),并没有钱。
4名被告对法庭通译员所宣读的控状内容不甚了解,法官阿兹曼基于案件的严重性,所有被告必须清楚了解控状内容,以确保他们的法律权益,因此择定12月22日过堂,并安排印尼语通译员出庭为被告翻译控状。
新闻背景:
吉打仁岭3个滤水站于11月12日发生污油污染事故,警方在工地发现3桶柴油,供发动机及挖泥机使用,而油桶下方有柴油痕迹,相信柴油流入沟渠,之后流进慕达河。
此事件导致锡县及瓜拉姆拉县共有3万4200个水供受影响,新仁岭、旧仁岭及峨仑双溪包滤水站暂停运作。
警方事后逮捕7人,4人是印尼籍员工,其余2人则是本地承包商及工地督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