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槟城10日讯) 槟州非伊斯兰教宗教事务行政议员章瑛指出,在有条件行动管制令期间,槟州的非伊斯兰教宗教场所可继续开放,惟场所内同一时间最多容纳30人,并且,仪式结束后必须即刻离去,不得逗留谈天。
章瑛今日发表文告指出,国家安全理事会在11月8日公布条管令各个行业的标准作业程序,非伊斯兰教宗教场所被允许继续开放,惟出席人数由各州政府决定。
她说,州政府已对此展开商讨,并规定非伊斯兰教宗教场所的开放时间从早上7时至晚上10时。场所内最多可容纳30人,惟还是必须根据该宗教场所的面积,并确保人与人之间可以维持1公尺的人身距离。
她续说,各个宗教场所只允许进行宗教仪式,任何的宗教研读班或文化活动等被都被禁止。同时所有的膳食供应及聚会都被禁止。宗教仪式结束后,信徒们必须立即离场,禁止在场所内聚集聊天。
她补充,所有宗教场所必须遵守标准作业程序,如保持1公尺人身距离、记录参与信徒的资料、检测体温、佩戴口罩及定时为场所进行消毒工作等。